依据《劳动法》及相关规定,以下六种人员通常不享有年休假:
1.未满一年工龄的员工。
2.在试用期内的员工。
3.临时工,即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劳动者。
4.季节性用工和短期用工。
5.一些特殊排班的工人,比如铁路售票员、医院急诊护士等。
6.灵活就业人员,比如自由职业者、家政服务员等。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并非绝对而言,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企业之间可能会存在差异。因此,具体情况还需要根据实际的法律法规及企业政策来具体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