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检补贴属于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工作人员携带以下资料,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生育保险服务窗口申请领取:
1、生育津贴申请表(可网上下载);
2、生育保险参保证明(生育保险费缴费达到当地规定年限的才可以领取);
3、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非婚生子女也可以领取,不过最好还是婚生);
4、夫妻双方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证明身份);
5、生育证明/准生证;
6、生育医疗证明、门诊病例、出院小结等原始资料;
7、其他。
生育津贴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用人单位未缴纳生育保险费的,生育保险基金不需要支付生育津贴,由用人单位按产假前的标准支付工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