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身故保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事故或疾病身故,保险人给付基本保额,合同终止,最高保10万。
2、意外残疾保障:因意外导致残疾的,分为1-10级伤残,按对应比例乘以基本保额给付保险金,最高保10万。
3、意外医疗:分为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区分社保内、乙类和丙类用药,门诊和住院各自用药报销额度最高可报1万,合理医疗费100%赔付(含部分自费及全自费),未经医保报销,社保内90%,自费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