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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规范
时间:2025-04-11 17:31:28
答案

江苏省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消防规范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停放场所:电动自行车应当在建筑外部的独立区域(如车棚或车库)集中停放、充电,该区域与相邻建筑应保持一定安全间距。如果受场地环境限制,电动车集中停放、充电区域无法独立设置在建筑外部而必须附设在建筑内,应设置在建筑首层或地下一层。设置在首层时,宜设置在无围护结构的架空区域;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或采用封闭结构的首层时,应当与建筑其他区域采用实体防火墙和能自动关闭的甲级防火门窗进行严格防火分隔,并设置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施和防排烟设施。

禁止行为:电动车严禁在住宅建筑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门洞口)、楼层楼道和电梯前室内停放、充电;严禁在群租房内停放、充电;严禁在人员密集场所内停放、充电。此外,电动车或其电池不得在住宅房屋内和阳台部位充电,只可在庭院等露天部位充电。

充电设施:电动车集中充电区域应设置专用充电装置并配置专用配电箱。充电装置应具备定时断电、过载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

新建、改建住宅小区:建设单位应当同步建设充电设施或者预留充电设施建设条件,推动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

这些规范旨在确保电动自行车的停放和充电过程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减少火灾等安全事故发生。请广大电动自行车用户遵守相关规定,共同维护消防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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