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躲西藏本身并不直接构成拒执罪,拒执罪是指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法院判决、裁定的行为。如果被执行人因为欠债而东躲西藏,逃避执行法院判决或裁定,那么这种行为可能会被视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从而构成拒执罪。
然而,要构成拒执罪,还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被执行人必须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且这种行为必须达到情节严重的程度。因此,东躲西藏本身并不足以构成拒执罪,而是需要结合具体情况进行综合判断。
总之,被执行人应该积极履行法院判决和裁定,而不是采取逃避的方式。如果被执行人确实无法履行,也应该及时向法院报告,以避免不必要的法律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