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申请人需要满足深圳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包括:
员工参加失业保险满一年,或者缴费不满一年但本人仍有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的。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本市已办理失业登记,且本人有求职要求。
对于深圳户籍参保人,还需要满足具有深圳市户籍、在法定劳动年龄之内具有劳动能力、在特区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失业后按照规定进行登记并有求职意向以及原工作单位缴纳了失业保险费等条件。
准备好申请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原件、社会保障卡原件、银行账号原件及复印件(已与社保机构绑定银行账号的无需提供)、本人人事档案以及《深圳市失业保险金申领审核表》。
接着,申请人可以选择以下三种方式进行申请:
在社保机构委托的银行窗口办理,即“一站式”服务窗口办理。
在深圳市社保机构失业保险部门办理申领手续。员工在失业登记部门办理失业登记后60日内,携带上述所需材料到该部门办理。当月申领的员工经审核符合领取条件的,会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失业保险待遇计发决定书》;不符合领取条件的,会发给《深圳市失业员工申领失业保险不予受理决定书》。
还可以通过深圳社保公众号进行在线申请。具体步骤为:进入“深圳社保”公众号,选择“个人业务办理”,然后点击“失业业务”,选择“失业保险资格认证”开始办理。在验证登录后,检查信息无误后进行申请。
审核通过后,社保机构基金偿付部门会在次月10日前通过银行支付失业保险待遇。
请注意,具体的申请流程和要求可能会根据当地政策有所变动,建议在申请前详细阅读相关政策文件或咨询当地社保机构,以确保按照最新规定正确申请失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