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业兼职法人通常不具备管理财务人员的权利。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经理、财务负责人等人员才能够行使公司的管理权和财务管理权。而兼职法人仅担任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职责,主要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和代表公司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不能代表公司行使财务管理权。
在物业公司的财务管理方面,通常应由专门的财务人员或财务部门负责,他们应该有专业的财务知识和管理能力。物业兼职法人可以对财务管理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但不能直接行使财务管理权。如果兼职法人需要参与公司财务管理,应在公司合法授权的范围内行使权利,并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的规章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