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条 为了建立和规范存款保险制度,依法保护存款人的合法权益,及时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统称投保机构),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投保存款保险。 投保机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设立的分支机构,以及外国银行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分支机构不适用前款规定。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其他国家或者地区之间对存款保险制度另有安排的除外。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存款保险,是指投保机构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交纳保费,形成存款保险基金,存款保险基金管理机构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向存款人偿付被保险存款,并采取必要措施维护存款以及存款保险基金安全的制度。
成都银行是客户信得过的银行,肯定有存款保险。但是你要购买理财产品就说不准了。
在成都银行办理的存款业务,与在其他商业银行办理的存款业务是一样的,属于银行标准存款产品,其存款金额受存款保险条例的保护,即使银行未来出现破产、倒闭的风险,储户50万元以内的存款也可以得到百分百赔付。因此虽然成都银行的信用等级偏低,但存款仍然是安全的。
成都银行是否有存款保险
当然有,所有银行都必须执行。存款保险又称存款保障,是指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设立专门的存款保险基金,明确当个别金融机构经营出现问题时,依照规定对存款人进行及时偿付,保障存款人权益。《存款保险条例》规定存款保险覆盖所有吸收存款的银行业金融机构,包括在我国境内设立的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