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是具体的处罚规定:
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
责令停止演出。
没收违法所得。
按违法所得的8倍以上10倍以下处以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123。
变更演出相关内容未重新报批:
变更演出举办单位、参加演出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员或节目未重新报批的,依照未经批准举办营业性演出的处罚规定处罚13。
变更演出的名称、时间、地点、场次未重新报批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文化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可以并处3万元以下的罚款13。
演出场所经营单位提供未经批准的营业性演出场地:
责令改正。
没收违法所得。
按违法所得的3倍以上5倍以下处以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13。
违反条例第二十五条禁止情形的营业性演出:
责令停止演出。
没收违法所得。
按违法所得的8倍以上10倍以下处以罚款。
没有违法所得或违法所得不足1万元的,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违反治安管理规定的,由公安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23。
未在期限内取得营业性演出许可证:
处以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的罚款。
拒不改正或在一年内未取得许可证的,将被责令停止营业性演出活动4。
综上所述,文旅局对违反《营业性演出管理条例》规定的行为,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危害程度等因素,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止演出、没收违法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