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道大货车噪音扰民归生态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交通警察部门管辖。
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全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县级以上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各级公安、交通、铁路、民航等主管部门和港务监督机构,依法对噪声污染防治实施监督管理。当居民受到噪音影响时,可以向当地环保局投诉,或通过诉讼解决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