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让该参保单位或个人填写《参保职工转移社会保险关系登记表》。
提交接收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出具的证明(须附该经办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行号和帐号)。
提交接收地就业服务机构或用人单位出具的就业证明或调函复印件。
如果无就业证明材料的人员,需要提供户口迁移证明。
转移人员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也需要提交。
如果是参保个人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需提供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准备好以上材料后,可以前往区(县)社保所办理社会保险关系转出手续。此外,也可以选择线上办理,通过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或移动端应用程序(如掌上12333、天府市民云、支付宝、微信等)进行在线操作。
请注意,具体的操作步骤和所需材料可能因地区和政策差异而有所不同,建议在进行操作前,先咨询当地社保部门或相关机构,确保流程正确、材料齐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