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起,我国再次提高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补助水平及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数据显示,全省农村低保年人均保障标准从2016年的不低于2900元提高为2020年的不低于3860元,增幅为33%农村低保月人均补助水平由2016年的不低于127元提高为2021年的不低于166元,增幅为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