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每月需要计提的基本费用包括:
1. 增值税:按照销售收入的3%缴纳。
2. 城建税:按照缴纳的增值税的7%缴纳。
3. 教育费附加:按照缴纳的增值税的3%缴纳。
4. 地方教育费附加:按照缴纳的增值税的2%缴纳。
5. 印花税:购销合同按购销金额的万分之三贴花。帐本按5元/本缴纳(每年启用时)。年度按“实收资本”与“资本公积”之和的万分之五缴纳(第一年按全额缴纳,以后按年度增加部分缴纳)。
6. 城镇土地使用税:按照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缴纳。
7. 房产税:按照自有房产原值的70%乘以1.2%缴纳。
8. 车船税:按照车辆缴纳。
9. 企业所得税:按照应纳税所得额(调整以后的利润)缴纳。应纳税所得额在3万元(含)以内的适用18%,在3万元至10万元(含)的适用27%,在10万元以上的适用33%(注:2008年起税率为25%)。
10. 发放工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