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有”是指国家保护的有益的或者有重要经济、科学研究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斑鸠是“三有”动物之一,受到国家法律保护,私自捕杀属于违法行为。
野生斑鸠是一种常见的鸟类,通常栖息于森林、草地、农田等环境中,以种子、果实、昆虫等为食。在中国,斑鸠被列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禁止私自捕杀、交易和食用。如果你在野外遇到斑鸠,应该尽量避免干扰它们的生活,不要捕杀或伤害它们。如果你发现有人非法捕杀斑鸠或其他野生动物,可以向当地的林业、野生动物保护部门或公安机关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