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孩子教育扣除比例并非全额,而是50%。纳税人在依法申报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可以按照每个子女每年12000元的标准享受减除额。即纳税人应当先将工资薪金收入、劳务报酬收入等各项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应纳所得税额,然后依照500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数额,扣除后的余额才是应纳税所得额,最后再计算实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