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拱墅区人才公寓的申请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申请人资格:申请人需为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A、B、C、D、E类人才,或者是拱墅区区级人才。
工作合同:申请人需与杭州市区范围内(包括拱墅区)的市属、区属用人单位签订全职正式聘用服务合同,且已缴纳社会保险或个人所得税。
户籍或居住证:申请人需持有市区常住居民户口(外籍人才持永久居留证或浙江省“红卡”)或经杭州市分类认定的北京、上海、广州、深圳户籍人才。对于非户籍人才,需要持有市区居住地公安机关签发的有效期内《浙江省居住证》(或《浙江省临时居住证》)。
住房条件:申请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从申请之日前一年至申请之日期间在市区内无住房,且未享受相关住房(租房)优惠政策及租房类补贴政策。对于原有或已有房产,如果房产在申请人才专项租赁住房之日前已转让给父母,或者个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在杭州市区的住房因买卖、赠与等原因已转让满2年,原有或已有房产不纳入住房核定范围。
其他条件:申请人及家庭成员需符合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对于不同类别的申请人,可能还需要具备一定的学历、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例如,对于大学毕业生,申请人须大学本科毕业7年内或硕士及以上学历毕业。
创业人才:对于创业人才,申请人应持有市区营业执照(担任法人)和半年(含)以上完税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