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莲湖区青年路街道莲湖路37号陕西外贸大楼(办理窗口:427)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官方兽医出具的,标示某一动物及其产品检疫合格的证明。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是动物卫生监督证章标志的一种,共有两类四种,即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
即A类和B类,动物和动物产品。具体为: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A)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A)适用于跨省境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动物B)和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产品B)适用省内出售或者运输动物及其动物产品。
办理办理动物检疫证明须知
一、办理程序
(1)提出申请:申请办理动物检疫证者口头提出动物检疫申请,或带同动物前往我站申请检疫。
(2)实施检疫:动物防疫检疫站接到申请后,将尽快派检疫员实施检疫,检疫合格后即发出动物检疫证明。如检疫不合格者,本站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收费依据及标准
收费依据:[1992]价费字452号
收费标准:(见纸介质附表8)
三、办理时限
根据地《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行政许可法》有关规定,动物防疫合格证审批时限如下:
(1)自收到申请20个工作日内完成检疫;
(2)检疫合格后,当场发出动物检疫合格证。
四、申报所需填写表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