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常情况下,就业证明是指由用人单位或者人事部门开具的证明,证明个人在一定时间内有工作单位,并且从事一定的职业。如果离开单位时间很久,单位可能已经不存在或无法提供证明,此时可以考虑以下两种情况:
开具原单位证明:如果就业证明是由原单位开具的,那么可以前往该单位的开源部门或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如果在岗期间有请假记录,建议在开具证明时说明请假情况。
开具新单位证明:如果就业证明是由新单位开具的,那么可以直接前往新单位的人事部门开具证明。如果在原单位工作期间有类似的工作经历,也可以在证明中注明。
此外,就业证明通常是由单位或人事部门开具的,因此具体的开具部门可能会因地区、公司政策等因素而有所不同。建议您提前咨询开具证明的具体流程和要求,以便准备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