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第十四条规定:“定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在中国境内办理金融、教育、医疗、交通、电信、社会保险、财产登记等事务需要提供身份证明的,可以凭本人的护照证明其身份”。你如果已经定居国外且在国内没有户籍,在办理房产登记时,在法律上可以以护照证明本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