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终身无法恢复的。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指的是那些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裁定或者其他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但故意不履行或者逃避履行的被执行人。为了惩罚这种失信行为,法院会将这些人的信息公布在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中,并采取一系列措施限制他们的高消费和其他社会活动。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可以被公布在一定期限内,这个期限通常为两年,但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延长。如果失信被执行人在期限内积极履行了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并履行完毕,或者法院依法裁定终结执行,那么他们的失信信息可以被删除,从而恢复正常的社会信用状态。
因此,失信被执行人并不是永久性地无法恢复,而是需要在一定条件下,通过积极履行义务或者与申请执行人达成和解等方式,来恢复自己的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