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材料:
当事人双方至少有一方户口在新城区辖区。
提交《户口簿》与《居民身份证》原件,确保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公民身份号码一致。
提交3张2寸双方近期半身免冠合影照片。
现役军人需提交《居民身份证》、《军人证件》和《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如需补领结婚证,还需提交加盖查档专用章的婚姻登记档案复印件1。
登记:
携带材料到当地的结婚登记处进行登记手续。
审核通过后,按照工作人员指示完成登记手续2。
领取结婚证:
结婚证的有效期为三十天,需在有效期内领取。
领取时需出示“领结婚证号码小条”和身份证。
领取结婚证可能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入场费、证书翻译费等2。
颁证仪式:
登记完成后,可能还会有颁证仪式,工作人员可能会给新娘换上婚纱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