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阴属于三类地区。根据《关于调整苏州市部分县(市)及市辖区主要负责人职称级别等有关待遇的通知》(苏档字[1995]69号),江阴市领导职务工资按照三类地区执行,享受副地级城市副市长的工资待遇。
这一分类是根据江阴的经济发展水平、社会事业发展状况、人口规模等因素综合考虑确定的,反映了江阴在苏州市的地位和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