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户口不在越城区、袍江工业区、镜湖新区且户籍所在地没有监护条件;
2.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与当地工作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在当地经商并取得工商执照,已取得《暂住证》并暂住一年以上;
3.
父母持有当年度《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4.
身体健康,未完成九年义务教育并自愿到市区公办小学入学的外来民工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