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农民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了农民养老金的相关内容。具体规定如下:
一、缴费标准和时间
1. 农民应按月缴纳养老保险费,缴费基数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确定。
2. 农民自愿参加养老保险,可分别选择缴费年限为15年、20年、25年、30年。
二、养老金待遇
1. 参加农民养老保险的农民,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男性60周岁,女性55周岁)或符合提前退休条件的,可以领取养老金。
2. 养老金发放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制定,根据农民缴费年限、缴费金额和个人账户累计金额等因素确定。
三、养老金计算
1. 农民个人账户的资金原则上只能用于支付其个人养老金待遇,不得转让、抵押、挪作他用。
2. 个人账户余额与应享受的养老金相比,以低者为准。
四、权益保障
1. 农民养老保险实行个人账户制度,确保个人权益。
2. 政府要建立健全农民养老保险基金,保障养老金按时足额支付。
以上为国务院《农民工养老保险条例》规定的农民养老金内容。不同地区和部门具体实施办法略有差异,建议您根据当地的政策和规定进行详细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