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荔湾区小升初的积分标准如下:
基础指标:
合法稳定住所:
在广州市办理《广东省居住证》,每满1年计8分。
在广州市累计居住年限:
合法产权住所:20分。
合法租赁住所或单位宿舍,每满1年计5分,最高不超过20分。
居住地由越秀区、海珠区、荔湾区、天河区转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区的,每满1年计2分,最高不超过10分。
合法稳定就业: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医疗保险(含职工社会医疗保险及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每个险种每满1年计2分。
在广州市就业(创业)并缴存住房公积金,每满1年计2分。
年龄:
18—40周岁(含40周岁):30分。
4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含不满一岁)少加2分。
动态调整:
积分标准最低为0分,并可能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其他说明:
荔湾区的公办小学和初中最低录取线分别为126分和4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