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面门口摆摊属于占道经营,占道经营是指单位或个人未依法取得合法占道经营手续,占用城市共用道路从事商品买卖、交易的行为。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占用道路、桥梁、人行天桥、地下通道等公共场所设摊经营、兜售物品或者堆放、晾晒废旧物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
道路两侧和广场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内的经营者不得超出门窗和外墙设摊经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