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费。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的批复鲁政字〔2019〕130号 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 你们《关于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站收费的请示》(鲁交财〔2019〕22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同意菏泽至宝鸡高速公路东明黄河公路大桥设置收费站1处,名称为菏宝鲁豫。收费期限2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