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接拿医疗卡异地出院时就可以报销
政策规定:城乡居民住院(单次)期间在定点医院产生的报销范围内的检查费用,200元(含200元)以内部分,直接纳入按比例报销;200元以上至1000元(含1000元)部分个人自付10%;1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自付2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
城乡居民手术期间所使用的报销范围内的特殊医用材料,2000元(含2000元)以内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国产特殊医用材料2000元至10000元(含10000元)部分,个人负担2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国产特殊医用材料10000元以上部分、进口或合资特殊医用材料2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50%后,剩余部分纳入按比例报销。各类心脏起博器实行限价结算,结算时最高价格限额6.6万元,最高价格限额以内部分按上述规定纳入按比例报销,最高价格限额以上部分由个人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