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增值税发票管理办法》规定,一般纳税人按照其业务类型和实际情况运用普通发票和专用发票。租赁专用发票是适用于从事房屋、土地、机器设备等租赁服务的企业开具的专用发票。因此,只有经营租赁服务的企业才可以开具租赁专用发票。街道办作为管理机构,不属于经营租赁服务的范畴,因此不具备开具租赁专用发票的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