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连市,如果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按照以下流程申请行政复议:
1. **申请时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
2. **申请途径**:申请人可以直接向大连市人民政府或者区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自2022年3月1日起,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各部门收到行政复议申请的,应当引导申请人直接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提出申请,或者在2个工作日内转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办理,并告知行政复议申请人。
3. **复议机构**:市、区市县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作为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机构,负责依法办理本级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
4. **行政诉讼**:如果不满意行政复议决定,或者在法定期限内未得到复议决定的,可以在行政复议决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也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作出行政行为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总之,在进行行政复议时,建议详细阅读相关法律法规,了解具体的申请条件、所需材料以及程序要求,以确保行政复议申请的合法性和有效性。同时,也可以咨询专业律师或相关部门,以获得更专业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