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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高管卖出自家公司少量股票要公告吗
时间:2025-04-13 23:38:10
答案

根据《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五条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由其控制的企业,持有上市公司股票在公告日当日及前五日内买卖公司股票达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公告日算起的二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

(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达到5%以上,且买卖本公司股票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1%以上;

(二)持有本公司股份总额达到1%以上,且买卖本公司股票数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的0.5%以上。”

因此,上市公司高管卖出自家公司少量股票是否要公告,主要取决于其持股比例和买卖股票的数量是否达到上述规定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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