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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水市生育津贴领取流程
时间:2025-04-13 11:15:17
答案

女职工怀孕后、流产或计划生育手术前,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签发医疗证。

生育女职工产假满30天内,由用人单位或街道、镇劳动保障服务站工作人员携带申报材料到区社会劳动保险处生育保险窗口办理待遇结算。

工作人员受理核准后,支付生育医疗费和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职工分娩或中止妊娠时用人单位及其职工按照规定参加生育保险并连续缴费满6个月,且按规定享受生育津贴期间生育职工本人仍然处于连续参保缴费状态,才能领取生育津贴。

此外,生育津贴的金额按照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灵活就业人员则按照全市上年度灵活就业人员月平均缴费基数÷30×生育女职工法定产假天数计算。生育津贴的到账时间一般在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申报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如有需要,建议咨询丽水市社保中心或者访问其官方网站获取更准确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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