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国家经济发展和社会物价水平的变化,每年适时调整退休工资标准。
2.退休工资的调整应当考虑到职工连续工作年限、职务、工龄、年龄等因素。
3.退休工资的基准是职工退休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
4.退休工资的调整应当与城镇居民收入、物价等因素相适应,保证退休职工生活水平的基本稳定。
5.退休工资的调整应当根据财政收支情况和社会经济发展情况确定。
6.退休职工享受退休工资待遇期间,不得再参加社会保险和公积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