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规定,民办教师,不计算工龄,因为不属于国家编制,未经劳动部门批准的正式职工,是不计算工龄的,如果本人经过入学分配到工作或者录用为国家正式职工,依然从事教育工作的,其民办教师期间,可以计算工龄,既然不算工龄,自然也没有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