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买方已经抵扣,销售方需要开具红字发票来纠正原先的开票错误。开具红字发票时,需要在发票抬头上注明“红字发票”,并在“价税合计”栏目中注明“负数”。
同时,在发票明细的“金额”栏内填写需要纠错的项目金额,再在“税额”栏目里填写对应的税额,确保红字发票的金额与之前开出的发票金额相等。
最后,销售方需将红字发票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文件报税局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