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周转池编制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有可能被收回的。具体来说:
1、满三年评估制度:周转池编制的使用情况会在三年期满时接受市编委办和相关部门的评估。如果评估发现某单位的周转池编制使用效益高且确实有需求,可以重新核定其规模;反之则可能通过控制用编进人和逐步压缩编制规模直至完全收回。
2、人员流动影响:即使周转编制到期,也并非必然导致员工离职。在人员数量下降后,编办可能会下文收回编制。
3、特殊情况下的回收:某些类型的周转编制(如专项周转编制)可能在特定时期结束后被收回,因为它们属于临时的、非永久性的编制,旨在应对特定时期的临时性工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