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保障性安居工程管理的实施意见》文件,14号文件要求符合以下条件的家庭才能申请保障房:
1、家庭户籍在当地或连续缴纳社保满一年以上;
2、家庭人均建筑面积不足8平方米或住房紧缺;
3、家庭无住房或住房严重不足;
4、家庭月收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三倍。同时,优先考虑符合政策性住房条件的困难家庭、低保户、残疾人家庭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