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被告在一审判决后不服并提出上诉时,原告应该采取以下措施:
积极应诉:原告应当准备答辩状,并在上诉期限内向二审法院提交,全面反驳被告的上诉理由,坚持自己的诉求。原告还可以准备补充证据等材料,以支持自己的观点12。
搜集新证据:原告应搜集可能在一审时未被发现的新证据,以证明自己提出的事实主张于法有据2。
审查上诉理由:原告应认真审查被告的上诉理由,并准备相应的反驳证据,以便在庭审中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证据2。
遵守诉讼程序:原告应注意遵守诉讼程序和法律规定,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2。
考虑应对策略:原告可以根据个人情况和法律规定,考虑是否维持原来的诉讼请求,等待二审法院的判决结果。如果被告的上诉被驳回,原判决仍然有效;如果上诉被支持,则原判决部分或全部被改变,原告必须根据新的判决结果采取相应的措施1。
决定是否放弃追诉:原告也可以选择不参与二审程序,主动放弃追诉,以减少诉讼风险和成本,但这适用于原告对诉讼结果不太在乎或者劣势太大无法承担诉讼费用等情况1。
总之,原告在被告提出上诉时,应当积极应对,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