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香港特别行政区入境事务处规定,团体旅游签证持有人在签证有效期内,可以在一年内多次前往香港,而每次逗留期限不得超过30天。因此,只要团体旅游签证仍在有效期内,签证持有人可以在一年内根据需要多次前往香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