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的常规选调生和定向选调生在以下几个方面存在差别:
招录对象:
定向选调生主要面向部分重点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包括学生干部、中共党员、获得校级荣誉、成绩优良的优秀毕业生。
常规选调生的招录对象相对广泛,不限于特定高校,对考生的院校及专业要求也较低。
选拔范围:
定向选调生的选拔范围是限定的,通常只面向某些大学招取选调生,大多要求985、211高校,且可能要求特定的专业背景。
常规选调生的选拔范围包括全国普通高校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海外高校的全日制应届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优秀毕业生。
工作安排:
定向选调生录用后一般安排在省、市级机关工作,或者根据个人志愿和工作需要安排在特定单位。
常规选调生录用后一般安排在县(市、区)直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但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证)的,可安排到县(市、区)级法院、检察院工作,博士研究生可安排到设区市市直部门工作。
职业发展:
定向选调生可能享有更多的优先提拔、提高职级的机会,且晋升较快,即使去基层也多担任重要岗位。
常规选调生的职业发展路径可能不如定向选调生顺畅,提拔空间受限,但表现优秀的常规选调生可有计划地交流到上级机关任职挂职。
待遇:
定向选调生一般会被重点跟踪考察培养,可能有更多优先提拔、提高职级的机会,且经济待遇上可能会有所不同。
常规选调生的待遇依据公务员或事业单位的相关规定确定,根据综合考核结果确定录用资格和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