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郑州市正式启动实施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共济保障制度。今后,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在医保定点医院门诊就医,将可按规定享受医保报销待遇,在职职工一年最多报销1800元、退休职工一年最多报销2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