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证诉讼是指在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行为并告知当事人后,当事人不服该行政行为而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
行证诉讼的原因在于行政机关作出的行政行为可能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造成损害,当事人有权向法院申请变更或取消该行政行为。
行证诉讼通常需要满足一定的诉讼条件,包括诉讼时限、诉讼主体资格等。
行证诉讼的目的是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