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登录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电子发票”—“发票作废”中选择要作废的发票,点击“作废”提交;
2、在“电子发票”—“发票重开”中,填写发票信息,点击“重开”提交;
3、提交后,系统会生成新的发票号码,并将该发票号码与所选择作废发票进行关联;
4、打印新生成的发票,发票作废重开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