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如果您在补缴社会保险后生育,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但是,如果您在补缴社会保险前已经生育,那么您可能无法再享受生育津贴。
具体来说,如果您在补缴社会保险后生育且已满42周岁的,您可以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生育津贴至产假期结束。而如果您在补缴社会保险前已经生育且已满42周岁的,则您需要等到产假期结束后才能开始享受生育津贴。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生育津贴政策可能会因地区而异,因此您可以咨询当地的社会保险机构以了解更多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