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参保人员由本人通过自助服务的方式,将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划转给近亲属(配偶、子女、父母),具体划转金额由参保人员本人自行决定。
2.共济后的个人账户资金,所有权同步转移,其使用、结转、转移、继承及所产生的利息等按照杭州市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历年资金管理的有关规定执行。
3.授权人个人账户历年资金可转移给一个或多个近亲属使用,也可以多个授权人转移给一个近亲属使用。
4.划转后,得到共济的近亲属可在定点医药机构持本人社会保障卡直接刷卡使用个人账户历年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