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使保险合同丢失,投保人仍然可以退保,但必须先按照保险公司的规定补办保险单据等相关文件。
补办通常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如10元。一旦补办完成,投保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十五条的规定,解除保险合同。
保险公司应在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30日内,将合同的现金价款退还给投保人。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付款发票也丢失了,投保人同样可以要求保险公司补发。